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率需达90%以上
发布日期:2013-04-07
工信部、环保部等五部门发文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要求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到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预计将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据了解,国家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2012~2015年,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对全国范围内的铅酸蓄电池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予以支持;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利用废铅酸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